函 告
致:金风邑项目 购房业主
各位业主向我司反映延期交房等问题的情况已经收悉,现函告如下:
(一) 应《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云政办法〔2018〕108号)要求:“全面停止洱海海东开发区建设”,由我司建设的城市森林项目属于全面停止建设范围。我司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安排,全面停止海东新区建设,受此政策调整的影响,贵方与我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在预定的建设期内项目开发持续处于停建状态。
(二) 另因2020年初,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复工延后,也造成项目建设无法如期推进。
(三) 鉴于以上情况,非因我司自身原因所导致的项目延后,恳请各位业主予以充分谅解。因该不可预见的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各方可能引致的损失,我司也在积极复工复产,力争将非因我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尽量避免或减至*。
基于以上情况,现向各位业主提出以下解决方案,以期妥善调处争议:
1) 建议各位业主与我司应在互谅互让、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尊重客观情况,共同面对合同风险,继续履行签订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2) 受上述原因影响,我司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的交房时间2019年12月31日,顺延至2020年12月31日前,其他以交房期限起算的合同期限同步顺延;
3) 如果我公司不能按照上述约定时间,即2020年12月31日前交房,我公司制定以下两种赔付方式,各位业主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补偿:
①于2021年1月1日起,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赔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②免收延期交房业主的2年物业服务费。
以上意见,特此函告,恳请各位业主充分谅解。
大理海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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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海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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