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大理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的通知》、《大理市“永和祥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及省州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确保公租房保障范围,提高公租房保障效益。现将“永和祥园”公租房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500套,位于黑龙桥以西10路公交车终点站斜对面,面积区间在37.82至61.44平方米之间。(具体户型及面积在报名点查看)。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均可以申请;
2、在大理市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75元;
4、家庭用车价值不超过15万;
5、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业户的,注册资金或纳税情况视为收入或财产,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纳税情况超过个税起征点的,视为不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
6、非大理市户籍属云南省籍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大理市稳定工作一年以上;云南省户籍以外的人员需在大理市稳定工作3年以上;
7、州、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大理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租房,不受收入限制;
8、已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公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9、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等条件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其行为计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簿(户籍证明);
3、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4、非大理市户籍的云南省内人员应提供在大理市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人员应提供在大理市居住工作三年以上的《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工资收入、住房等证明、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6、租房的应提供《租房合同》;有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
7、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8、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车发票;
9、州、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大理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证明材料;
10、非大理市户籍的申请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户籍地住建部门开具的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证明;
11、上述材料属证件类型的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属于申请、证明材料的提供原件。
四、租金及相关费用标准
1、经大理州发改委和州住建局《关于对“永和祥园”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情况的复函》,“永和祥园”公租房租金标准应执行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等事宜的批复》(大市政批〔2014〕5号)规定,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作管理的公租房租金在政府公布的基准租金基础上*可以上浮10%,本次分配公租房租金为按建筑面积9.24元/㎡/月收取。
2、其他相关费用按相关单位现行标准收取。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下关打渔村“永和祥园”公租房项目现场(黑龙桥以西10路公交车终点站斜对面)
报名咨询电话:0872-3065889、2112965、2112789。
六、注意事项
1、已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在大理市泰安南路国土大楼参加过保障房专项整治清退房源报名的人员,经部门联审公示后符合条件的,若参加“清退房源”摇号未摇到房源的,自动轮候参加“永和祥园”公租房的摇号分配,本次不需要重新 报名。
2、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前来报名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报名时保持一定距离。
3、抽签选房方式、选房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住房保障”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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