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个人自建房停建的通告
各自建房业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 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中心城区个人自建房停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建时间
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至大理市自建房整治和相关管理规定出台前。
二、停建范围
全市下关街道、太和街道、满江街道、大理镇、凤仪镇中心城区范围内正在建设和拟新建、改扩建等所有个人自建房屋建筑(修缮加固除外)。
三、停建要求
(一)自通告下发之日起全市下关街道、太和街道、满江街道、大理镇、凤仪镇中心城区范围内正在建设和拟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所有自建房屋建设行为一律停止审批和建设,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否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二)待自建房整治工作完成和相关规定出台后,建设业主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复工建设。
特此通告
2022年5月30日
来源:大理融媒
- 大理市中心城区个人自建房一律停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