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4月20日,大理市警方发布了“关于拒绝预定、入住非法经营网约房的温馨提示。并直接发布了可能存在非法经营网约房的经开区、下关市区相关小区。
关于拒绝预订、入住非法经营“网约房”的温馨提示
各位游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理市集中整治利用住宅类高层建筑非法经营“网约房”行为的通告》,大理市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对全市辖区内的“网约房”进行集中整治,发现满江街道辖区“万科拾叁月”“红塔怡景尚居”“雅美湾大理未来城”“耀鹏明珠”“银河明珠”“天景园”“泛亚国际”和下关街道辖区“滨海俊园”“洱海天域”“青春海岸”“鸿泰花园”“惠丰新城和园”“惠丰新城诏园”“腾瑞 · 幸福里”“泰业国际13栋”“泰玺 ·茗苑”“华跃 ·梨花溪”等小区内的“网约房 ”存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的情况。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请广大游客勿预订、入住非法经营的“网约房”。
大理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0日
为加强“网约房”治安管理,规范“网约房”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约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月29日,大理市人民发布了关于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整治利用住宅类高层建筑非法经营“网约房”行为的通告。本次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大理市下关、太和、满江街道及凤仪镇行政区域内利用住宅类高层商品房违规经营“网约房”及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时间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去年,万科拾叁月违建经营民宿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民宿管理活动,2023年9月7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印发《大理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7日。
2023年10月17日,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滨海俊园”民宿业主提出“能否继续经营的问题做出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和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根据《大理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二)项“产权清晰,将住宅用于旅游民宿经营的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根据以上规定,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凡是经营场所登记为住宅的,需要提交经利害关系业主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方签字同意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到窗口登记,才能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登记。
由于滨海路、机场路沿线较好的海景效果,除了万科拾叁月、滨海俊园,还有洱海天域、金K海景、外滩名著等等小区都有经营民宿,淡季价格100-1000不等,旺季可高达五六千,户型多为海景房、LOFT、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密码入住,便捷,有归家的舒适感,因此这类型的民宿也深受旅行者的喜爱。
其实不止大理,任何一个城市都有类似的小区住宅民宿,这个事情,不论是站在业主还是投资者的角度来说都没有问题,重要的是政府如何规范管理,正确引导,注意安全隐患。根据最新的管理办法,想要合法经营“网约房”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单这一点就很难实现,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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