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私搭滥建,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而且严重影响了其他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那么,既然违章搭建危害这么大,为何还屡禁不止呢?近日有网友在地方留言板向州委书记反映大理某别墅小区内一联排别墅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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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违规加盖问题
尊敬的书记您好!大理市大理镇三塔北路耀鹏馨院9街*号联排别墅,加盖面积严重,且超高,已影响周边景观。敬请书记百忙之中过问此事。
(留言板截图)
2024年4月30日
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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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州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大理镇三塔北路耀鹏馨院9街*号联排别墅,加盖面积严重,且超高,已影响周边景观”的问题,经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2023年1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巡查工作中发现耀鹏馨院小区9街*号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封闭阳台、露台、搭建楼梯间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属违法建筑,执法人员现场予以叫停施工,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及时拆除违法建筑。随后,我局对违法建筑跟踪管理工作中发现当事人仍在进行违法建设行为,执法人员再次予以叫停。为有效处置违法建筑,我局对当事人多次进行了城市违法建筑处置相关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解读,教育引导当事人认清违法建筑事实行为,督促其及时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始终未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工作。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大理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处置意见》相关规定,截至4月18日我局对违法建筑当事人下达了《查封决定书》《立案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等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同时为有效遏制违法建筑源头治理,依法对承揽违法建设施工责任主体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工作,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执法程序对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处置。同时,将继续加强大理市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处置专项整治力度,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厉查处城区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秩序,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和形象。
2024年4月19日,我局信访承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将办理情况向您回访,您对信访办复表示满意,但要求及时督促查处,并表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知晓即可无需送达。若想了解城市违法建筑管理工作情况或意见建议均可向我局规划中队反映(联系电话0872-22613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大理的别墅区、小区违规加盖也不在少数,之前有网友反映海东方别墅违建,三次反映都未能拆除,可见“勒令拆除”也是无比艰难。
2023年6月15日、8月4日、12月29日,网友三次通过留言板反映过梦云南海东方小区违章建筑无人管的问题。2023年6月26日,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开委分局向违建业主送达书面违法建筑责令自行拆除告知书,8月,要求物业公司对A111、A112户断水断电,等改正违法行为后再供水电,直至今年也未能拆除。可见艰难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侵占公共绿化带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供个人使用的,侵犯的是全体业主对于共有部分的共有权,认定为违法建筑是毫无疑问的。如果该业主的违法建设行为影响了其他业主采光、通风、通行和生活安宁的,还属于侵害相邻权的行为,受损方有权请求侵害方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将建筑物恢复原状。
- 耀鹏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