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自然资源部发文,事关住宅供地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支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29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明确指出,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统筹“市场+保障”的住宅用地供应安排。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依据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确定的住房建设需求,编制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供地计划)。
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应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对于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市,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根据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按季度动态更新。
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要统筹盘活各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城中村改造计划涉及的项目,确实用于安置房建设的土地要优先保障供应;用于建设可售商品住宅的市场化方式出让的土地,应按照通知要求实行供地调控。此外,各地还要严格执行住宅用地收回有关要求,确保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的闲置住宅用地依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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